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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南京地区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费缴存及待遇发放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南京人社 | 发布时间: 2021-07-19 | 3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南京等7市切换上线通告的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7月24日至8月10日在南京地区切换上线。7月中旬至7月24日,全市社会保险办理类业务(含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将分批暂停,7月24日18:00起全面暂停(参保人员正常持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现就此期间社会保险费缴存及待遇发放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

(一)用人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请于7月20日(周二)18:00前向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2、7月21日至8月10日,税务部门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所有缴费业务,线上、线下缴费渠道暂时关闭。

3、8月11日起,税务部门缴费业务恢复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1、7月19日(周一)18:00起,我市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网点柜面社会保险费缴费(退费)功能停止使用;“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模块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功能停止使用。

2、为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7月19日(周一)18:00前完成缴费。

3、8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详见市税务部门相关通告。

4、原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转缴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年龄段被征地人员,缴费方式自8月起调整为个人先行向税务部门缴费,再由社保经办机构退返。

(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

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单位请于7月22日(周四)前完成缴费。

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1、为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供养、变更发放银行的人员,请于7月19日(周一)至26日(周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社会化发放银行关联表》、《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变更申请表》),至所选择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2021年7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人员,请于7月13日(周二)至19日(周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领取须知至所选择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待遇卡领取手续;2021年7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领取的人员,请于8月16日(周一)起至我市交通银行任一网点领取相关待遇(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人员到农业银行任一网点)。

2、2021年8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前至7月24日(周六)发放。

2021年8月1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