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开具数电票时,如何在数电票票面展示银行账号信息?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
进入蓝字发票填开界面,在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勾选【是否展示】。
在勾选了【是否展示】并开具完数电发票后,购买方收到的票面【备注栏】就会直接展示出银行账号信息,这样方便购销双方核实查看。
02开具数电票时,如何设置身份认证频次?
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在该界面找到【身份认证频次设置】,在【身份认证频次设置】界面,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您人脸识别的认证刷脸频次,身份认证时间间隔可以设置范围为0.5小时—24小时。
03如何判断企业是否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
☆第一种方式: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票种核定信息】中有“数电票”发票种类,那么企业已经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
☆第二种方式: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若能够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那么企业已经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反之系统则提示该功能不可用。
04数电票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限制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05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如何确定?
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包括三类: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当月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的上限总金额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金额。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电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下同)。
06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种类的发票是否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但是发票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