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损益类科目,使用规则如下,请参考: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范围:
1、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2、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3、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