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数电票开票已经用了一段时间了,感觉真是太方便啦!但每次报销时收到“纸电”发票或“数电”票都要去自己台账“滚”一圈,为了防止重复入账还要去逐张查验发票状态,特别是有一次我遇到了发票报销时还是正常状态结果被对方误红冲了,有啥好办法可以解决吗?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单张或者批量对取得的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全部发票(含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数据进行入账标识操作。
问:那如果没有进行“入账确认”,会影响公司的报销入账吗?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需做会计入账的凭证标记“入账确认”标识,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无关。即使未进行“入账确认”标识,也不影响公司报销入账。根据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要求,必须满足有效防止电子凭证重复入账方可作为入账凭证。尽管不影响报销,但“入账确认”标识能够批量查验核对取得发票状态、有效防范电子发票重复入账归档及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风险,因此应当进行入账确认标识。下面我来介绍下“入账确认”标识如何有效帮助我们防范风险吧!
一、避免受票方重复报销
“入账确认”为受票方办理数电票报销入账提供了台账管理,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标记,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能够有效避免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
二、受票方可批量查验核对发票状态
受票方可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的清单导入功能批量导入需报销入账的发票数据,查看对应数据的发票状态和发票风险状态。
如果取得的发票已经被作废或者被红冲,系统入账勾选将显示灰色,无法入账,提示财务人员取得的发票状态异常。
下载批量发票入账导入模板并填写发票数据。
通过“清单导入”导入需报销入账的数据,系统将反馈发票入账成功及失败情况,可点击“下载疑似异常与入账失败明细”查看入账失败原因。
受票方既省去了原有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单张查验发票状态的繁琐,也降低了报销入账异常发票的风险。“发票入账标识模块”同样支持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数据批量导入功能。
三、避免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这可能导致两种后果:
1.如果受票方未做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可以自行开具红字发票;
2.蓝字发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蓝字发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但是,如果蓝字发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发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勾选;若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则不允许继续抵扣勾选。
以数电票为例,如果该发票已确认用途或已入账的,如图所示。
开票方不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需经受票方确认后方可开具,一经确认即自动开票成功,具体方式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实用】数电票已实现红字发票确认即开票,您学会了吗?(点击查看)
因此,为了避免受票方取得发票入账后,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冲销,建议受票方在入账时进行入账标识确认操作。
四、“入账确认”及“入账调整”流程
试点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模块进行入账用途确认操作。对凭证信息选择“已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已入账(企业所得税不扣除)”状态,具体方式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实用】税务数字账户如何进行发票入账?让我来教您!(点击查看)
如果需要调整或者撤销入账状态,也可在“发票入账标识”模块中查询到对应已入账的发票。
另外,为了做好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财政部会计司 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财会便函〔2023〕18号)对电子会计凭证档案管理明确了相关要求,别忘了一起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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