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操作
来源: | 编辑:dazhi | 发布时间: 2023-12-13 | 7294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2023年12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今天给大家介绍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申报缴费的操作,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支持用人单位的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已申报工资调整、社保费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查询、缴费记录开具等功能。适用职工人数2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使用。

用人单位办税人员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后(图1),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模块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图2)+(图3)。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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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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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3年12月1日后,用人单位有新参保职工,并已向人社、医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需通过【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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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进入该模块后,系统自动进行职工参保信息初始化更新,完成后点击“确认”进入主页面展示新职工数据(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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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用人单位可手动填写月缴费工资,也可选择“导出所有记录”或“导出勾选记录”,导出页面上的职工明细数据至本地。用人单位在本地填写完职工工资信息后,点击“导入”,弹出导入框,选择需要导入的文件(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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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用人单位确认工资填写无误,全部勾选或部分勾选工资记录,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工资申报(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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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可通过【工资申报记录查询】模块(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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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查询工资申报结果(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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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过缴费工资后,通过【社保费申报】模块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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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进入该模块后会提示“请确认贵单位本月已向人社、医保部门完成人员终止参保等减员申报,否则会导致多缴社保费的情况。”(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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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点击“返回确认”可以通过【职工参保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核实确认(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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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点击“继续申报”就会出现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系统会获取单位有效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和单位编号,作为查询条件下拉值。选择相应属期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数据后,点击查询,就会产生待申报信息(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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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在申报界面,可以点击待申报信息中的“缴费人数”链接,查询到职工的待申报信息,核实数据是否正确。也可以选择右上角导出明细信息,进行核实(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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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核对后,勾选单位待申报信息,点击【提交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保存校验(图14)。这里需要注意,根据险种依赖关系,人社三险、医保两险需分别捆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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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提交申报后,弹出支付方式选择页面,可选择三方协议或银行端凭证缴费进行缴费(图15)。也可以选择返回,先不扣款,后期进入【申报缴费查询】模块缴费(图16)。如选择三方协议缴费且选择对应的三方协议账号,点击【确定】按钮(图15),跳转至三方协议缴款确认界面,确认三方协议账号,点击“确定缴费”按钮(图17),系统显示缴费结果(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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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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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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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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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税票号码进行脱敏处理)

如选择银行端凭证缴费方式缴费,可填写银行信息也可不填,点击【确定】按钮,跳转至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页面(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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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点击右下方“打印”按钮,可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下载至本地(图20),携带凭证去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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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税务机关代码进行脱敏处理)

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申报缴费查询】模块查询全渠道单位社保费申报缴费记录(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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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已申报未缴款状态的,可作废申报或进行缴款(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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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这边提醒您,作废申报数据时需要注意作废顺序,如果有补差的申报数据,需先作废补差的最新申报数据(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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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如果未按照顺序作废,系统会自动跳提示信息(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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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用人单位缴纳完单位社保费后,可通过【单位缴费记录开具】模块(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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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按钮,再点击“开具”按钮,可打印该单位的缴费记录(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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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