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在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用人单位应如何完成残保金的申报?税收优惠如何应享尽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报期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计算,可按月平均缴纳或按年一次性缴纳。按年缴纳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缴纳上一年残保金。
二、申报方式
(一)办税服务厅申报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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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税务局申报
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模块中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三、税收优惠及申报表填写
(一)【优惠政策】
优惠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3: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优惠4:停产或亏损企业免征残保金。允许停产6个月以上或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30%以上的企业申请减免当年残保金。
(二)【申报表填写】
接下来,为您介绍享受30人以下免征和分档征收优惠的申报表填写。
1.免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类型”为“企业”的,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30人(含)以下时,“减免性质”由系统自动带出免税条款。“本期减免费额”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本期应补(退)费额”为0元。
注意事项:申报表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系统设置为通过信息系统读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数据自动生成。
2.分档征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案例:某企业2020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为50人,工资总额250万元,企业2020年度没有安置残疾人,企业应缴纳2020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多少?(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计算公式: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保金计算公式可简化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5%。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因此,该企业应缴纳2020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2500000×1.5%×90%=33750元。
注意事项:2021年申报残保金的全口径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为5256.5元,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按“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孰低填写,上限为126156元。